原標題:「研究生文憑」不被認證,中外合作辦學也需嚴把關
加拿大EIE留學項目涉嫌虛假宣傳 重師大稱項目已停辦
國內高校要謹防在利益因素驅動下,或是為了追求所謂國際化辦學指標,不對境外教育機構進行嚴格的審查就啟動合作。
▲一位受訪學生收到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關於讀研證書不被認證的通知單。圖源新京報網
「四年可以拿到本科和研究生兩個學歷,費用又低,當時就心動了。」2017年,重慶師範大學大四學生丁程參加了加拿大EIE英語教育中心推出的「3+1研究生證書項目」,赴加拿大聖克萊爾學院讀研。
據新京報報導,一年後,當丁程帶著聖克萊爾學院頒發的研究生文憑證書(Ontario College Graduate Certificate)回國,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學歷認證時,卻被告知:認證申請未能通過。
對此,重師大方面回應稱,該項目在執行過程中,「加方存在虛假承諾,誇大宣傳的問題,學校相關部門對此監管不力,工作不細。」學校將嚴肅處理,堅決維護學生合法權利,敦促加拿大EIE共同穩妥處理善後事宜。
重師大方面的回應,稱得上是對問題的積極正視:涉事項目違規操作,學校有關方面確實存在把關不力的問題——畢竟,該合作項目是在重慶師大校園裡針對本校學生進行宣傳的,學校有責任和義務對合作方進行審查,而不能不進行審查就輕信對方的承諾和宣傳,用學校的聲譽為其背書。
從2011年12月1日起,我國教育部就已在中外合作辦學監管工作信息平台上開通了本科以上層次中外合作辦學頒發境外學位證書認證註冊信息查詢系統。
而涉事合作項目始於2010年,於2012年推出「加拿大EIE 3+1研究生證書項目」,即3+1培養模式。按理說,學校在和對方進行合作時,應該對其頒發的學位證書是否得到教育部認證進行查詢,而不宜貿然與之「合作」,或是要求學生自己去查詢參加該項目獲得的證書能否得到教育部認證。
因為學生是充分信任校方的,不會懷疑由學校官方推出的面向全校學生的項目,頒發的是不被教育部認可的文憑。
從媒體報導的信息看,學生獲得的文憑,實際是研究生預科「文憑」,這一求學經歷可用於申請研究生,而不能認證為研究生文憑。
需要了解的是,國外大學和我國大學的學位授予體系是不同的,很多國外大學是自主授予文憑,包括把某些課程的學習證明取名為「研究生文憑」,但文憑是否有含金量,需要得到專業機構的認證。
不被認證的文憑幾乎就是廢紙一張。那些頒發文憑得不到認可的「大學」,常被網友叫做「野雞大學」。而我國大學授予的文憑,是國家承認的文憑,需要大學獲得招生資質按規定招生才有資格頒發。
過去近20年來,我國大學與境外大學、教育機構的合作辦學,為國內學生提供了多元教育選擇。但中外合作項目也魚龍混雜,有的境外教育機構把中國作為重要的留學生市場,利用學位授予體系的差異,包裝、兜售不被認證的教育項目,國內高校要謹防在利益因素驅動下,或是為了追求所謂國際化辦學指標,不對境外教育機構進行嚴格的審查就啟動合作。
近年來,教育部加強對中外合作辦學的監管,包括及時依法終止本科以上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2018年就終止了234個,以及充分利用中外合作辦學監管工作信息平台,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向社會公開。
回到重師大這起事件上,校方已表示將嚴肅處理,敦促加拿大EIE共同穩妥處理善後事宜。希望接下來校方認真調查這起事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同時要維護學生的合法權利,解決這些學生的後續學業問題。
2019年2月頒布的《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明確,開創教育對外開放新格局。全面提升國際交流合作水平,推動我國同其他國家學歷學位互認、標準互通、經驗互鑒,提升中外合作辦學質量。而此事在這方面也不乏啟示:推進中外辦學,不能只追求數量、不求質量,更不能以輕鬆混到一張海外大學文憑作為賣點來吸引學生,而應把這作為提高高等教育競爭力的重要途徑,開展高質量的中外合作辦學。
□熊丙奇(教育學者)
本文出自: https://news.sina.com.tw/article/20201211/37126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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